财政部:会计九游体育- 九游体育官方网站- 娱乐APP下载处理精选答疑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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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问:执行认缴制后的注册资本,在股东实际缴付前,应该怎样进行的账务处理?是否参考证监会2020年11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另外,被投资方呢?“二、认缴制下尚未出资的股权投资 认缴制下,投资方在未实际出资前是否应确认与所认缴出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应结合法律法规规定与具体合同协议确定,若合同协议有具体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会计处理;合同协议没有具体约定的,则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投资的初始确认,若合同明确约定认缴出资的时间和金额,且投资方按认缴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则投资方应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则属于一项未来的出资承诺,不确认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
答:企业持有的结构性存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中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的规定确定其分类,并进行相应确认、计量和列报。对于商业银行吸收的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定义的结构性存款,即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企业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答: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五条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向客户授予的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形式包括销售激励、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以及合同续约选择权等。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客户虽然有额外购买商品选择权,但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商品时的价格反映了这些商品单独售价的,不应被视为企业向该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34、问:2018年企业与政府签订购买政府服务协议,提供房屋拆迁、平整土地和根据政府规划进行部分绿化服务。拆迁成本(绝大部分是拆迁费用,少部分是人工费用)68亿元,工期4年。政府购买合同服务期25年,前3年2018-2020固定付费分别为0.9913亿,1.8867亿,28301.89亿,后22年按总投入及中标服务费率8.262414%每年固定付费,公式为A=P*i*(1+i)^n/((1+i)^n-1)。2018年工程进度22%,2019年工程进度15%,2019年工程进度18%,2020年工程进度45%。问:1、2018年-2021年是建设期,收入如何确认?交易价格如何确定?是否为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业务?如是具体咋折现?收入是从2018年开始折现还是从2021年工期结束开始折现?折到哪一年?未实现融资收益多少?2021年年初执行新准则时,调整期初数是多少?2.如不是含重大融资成分的业务,是否属于两项履约义务?即建筑服务和贷款服务?如为两项履约义务,贷款服务是否不需要折现了?
35、问:我公司投资的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请问:1. 我司在收到该公司经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时,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七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 收到被清算企业该移交的剩余资产时,是否以公允价值作为接收资产的入账价值?3.接收的剩余资产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我公司所占股份计算的部分,是否确认为股息所得、并计入“投资收益”科目?4.接收的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我公司投资成本的部分,是否确认为投资转让所得、并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42、问:旧准则股权投资差额摊销需要按照10年摊销。1、在财政部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2、在200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中,投资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8号与1号是否存在矛盾之处?具体实务应该如何处理?1)是在首次执行日一次确认投资收益;2)继续在剩余年限继续摊销;3)首次执行日股权投资差额并入长投成本停止摊销,作为商誉列式。根据准则应该属于哪一种呢?


